后会无期 发表于 2022-1-14 13:18

安徽一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被通报!有传播疫情严重危险的行为



安徽一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被通报!

据休宁警方消息,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发布一则通报。

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2022年1月13日, 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休宁县公安局

一杯青茶 发表于 2022-1-14 20:14

运气不好的时候喝水都呛牙

彭小妞 发表于 2022-1-14 13:52

他可能觉得没那么严重

大白兔不白 发表于 2022-1-14 14:54

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鱼才君 发表于 2022-1-14 15:16

太可怕了

治愈心灵 发表于 2022-1-14 15:35

休宁县

银杏叶 发表于 2022-1-14 15:52

严格管理

宁小巫 发表于 2022-1-14 16:58

知道了

陈玲丽 发表于 2022-1-14 17:29

知道啦

zch1111118 发表于 2022-1-14 18:02

知道了

用户59993448 发表于 2022-1-14 19:15

严防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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