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被通报!有传播疫情严重危险的行为
安徽一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被通报!
据休宁警方消息,1月13日,休宁县公安局发布一则通报。
通报称,经公安机关侦查,休宁县海阳镇女人街桂兰水果店店主武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2022年1月13日, 休宁县公安局对武某某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休宁县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休宁县公安局 运气不好的时候喝水都呛牙 他可能觉得没那么严重 自觉遵守积极配合 太可怕了 休宁县 严格管理 知道了 知道啦 知道了 严防严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