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同盟 发表于 2022-4-2 21:34

纯技术讨论:乞讨人员虚构残疾、重病事实向公众乞讨,是否构成诈骗罪?是否能够引起公诉

今天碰见的真事:一年老妇人,在小学门口乞讨。开始时穿着普通衣服、后来等小学生上学时将外面衣服脱下,露出里面破衣服,摆着患重病的牌子,利用小学生不谙世事、单纯善良的特点来欺骗乞讨。后来不想让她骗更多的孩子,先是打110,其建议找城管,城管答复该找民政、也会通知属地城管去看看,结果半天一个人也没到现场。后来再次拨打110电话,说是还是得找民政。后面实在觉得拖着解决不了问题,就说如果他们不派人的话,我自己去驱赶;如果有什么纠纷我算是提前备个案,答复他们备不了案。回答他们说那也行吧,如果真有什么事情的,他们再派人过来~ 此时话锋转变,说是大家都是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时候就觉得好奇怪:这法律现在是只管好人、只管讲理的人,不管坏人、不管不讲理的人了吗?而且每个部门都没错,那错的是谁?家长看见骗子不该说、孩子被骗只能自我安慰?难道还真没有人、或者法律能管得了吗?

老岳 发表于 2022-4-3 17:04

管多了没好处

一只有线的风筝 发表于 2022-4-3 12:36

已收到

盈科李骥律师 发表于 2022-4-3 12:39

这种冒充重病或残疾的职业乞讨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未成年人年少无知、乐善好施的心理,骗取财物,其行为属于诈骗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诈骗罪。如果真有重病或患有残疾,行为不违反治安管理和刑法规定,由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管理中心救助劝导。如果冒充重病和残疾,由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城市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协助义务,毕竟属于对市容有影响的行为。以上意见仅代表本律师个人观点。

治愈心灵 发表于 2022-4-3 13:03

也是一种诈骗!

一杯青茶 发表于 2022-4-3 13:50

当然要追究责任

天桥 发表于 2022-4-3 13:56

关键是没有利益

天桥 发表于 2022-4-3 13:56

管了没好处

1363713725 发表于 2022-4-3 15:03

不知道

吃瓜群 发表于 2022-4-3 15:31

可以构成

星空之下 发表于 2022-4-3 16:53

哈哈等于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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