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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一高校原副院长受贿159万!曾任马塘区区委书记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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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五年
发表于: 2019-12-9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倒序浏览

12月6日上午
皖南医学院原督导员
张光平涉嫌受贿罪一案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张光平系皖南医学院原督导员,曾任芜湖市规划局局长、芜湖市马塘区区委书记、皖南医学院副院长,因涉嫌受贿罪于2018年12月18日经蚌埠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被留置,2019年6月17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于同日被蚌埠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6月27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于同日被蚌埠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蚌埠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1996年至2014年,被告人张光平利用其担任芜湖市规划局局长、芜湖市马塘区区委书记、皖南医学院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某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项目的规划审批、设计项目承接、工程建设、贷款融资等方面提供帮助。2002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光平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郑某某、张某某等6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9.237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光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9.2378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被告人张光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悔罪,积极退缴赃款,自愿认罪认罚。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建议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理该案。


庭审中,公诉机关围绕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展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张光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全部犯罪事实不持异议,并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处罚。

市直机关各单位、市检察院、市纪委监委及当事人亲属等50余人旁听庭审。
该案将择期宣判。


张光平简历

张光平,男,汉族,1953年12月出生,籍贯安徽铜陵,出生地安徽芜湖,学历大学普通班,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8.12--1970.12泾县潘村公社下放知青
1970.12--1975.03 6384部队战士、文书
1975.03--1977.02芜湖市汽车电机厂政工科干事
1977.02--1980.02上海华东化工学院有机系学生
1980.02--1984.03芜湖市环保站、环保局办事员
1984.03--1988.06芜湖市建委计划财务科科员
1988.06--1992.08芜湖市建委计划财务科副科长
1992.08--1993.02芜湖市建委计划财务科科长、对外经济办公室主任
1993.02--1996.04中房芜湖房地产开发公司党总支书记、经理


1996.04--1996.05芜湖市建委副主任、党委委员
1996.05--2000.07芜湖市建委副主任、党委委员,芜湖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0.07--2004.08芜湖市马塘区委书记(其间:2003.09--2003.11在广东挂职)
2004.08--2012.09皖南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12.09--2014.02皖南医学院督导员
2014.02--退休
2018.12--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 :安徽高层参考转载于蚌埠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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