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民生网

芜湖民生网»聚焦社区 芜湖圈 民生茶座 立案!芜湖市镜湖区一男子从6楼抛下水杯!差点砸着行人 ...

立案!芜湖市镜湖区一男子从6楼抛下水杯!差点砸着行人

查看数: 91780 | 评论数: 52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22-4-14 10:05

正文摘要:

芜湖一男子从六楼抛下水杯!立案! 4月7日晚9时许 镜湖公安分局赭山派出所接到报警 某小区某栋有人 从楼上扔下一只水杯 差点砸着行人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查看,该栋楼下有一只 已经破碎的玻璃水杯 地面有水渍 ...

回复

叶同盟 发表于 2022-4-14 11:04
这个我觉得好像有点问题:1、报警人是不是那个拔他充电器的人?2、拔他充电器的人目的是什么?3、拔他电动车充电器的人他认识吗?如果不认识、是不是可以定义为偷窃或者盗窃(先不论价值大小)?4、他扔水杯的对象是谁?是那个拔他充电器的人吗?还是那个报警人?5、如果扔水杯(可能这个物品有问题、另行讨论)是为了制止盗窃而采取的吓阻、救济措施,那是否构成高空抛物罪?6、如果不论目的如何、一律按这个判,那就是说盗窃无罪、抛物坐牢?7、按第六条的逻辑,正当防卫(造成罪犯死伤)就没有存在的基础了~ 通告里面好像也都没说清楚~ 咱们可以请律师朋友分析一下~来自: iPhone客户端
盈科金超律师 发表于 2022-4-14 15:07
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其他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成立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前提,对此需要根据行为人所抛掷物品的数量、重量、危险程度,抛掷物品的高度,物品坠落场所的人员、财物的现状,以及行为的次数和所造成的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
动心 发表于 2022-4-14 10:13
这种就应该按杀人未遂重判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努力生活 发表于 2022-4-15 23:27
胆子太大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狂购 发表于 2022-4-15 15:22
遵守规则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月光下的影 发表于 2022-4-15 14:36
遇事冷静来自: iPhone客户端
13866362186 发表于 2022-4-15 08:49
必须处理来自: iPhone客户端
吃瓜群 发表于 2022-4-15 08:43
太危险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皇上驾到 发表于 2022-4-15 08:36
已经阅完来自: iPhone客户端
小呗 发表于 2022-4-15 08:32
长个记性来自: iPhone客户端
绿州白象 发表于 2022-4-15 08:26
严惩,来自: iPhone客户端
1363713725 发表于 2022-4-15 07:29
这应该是说辞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