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吗?我举报有人酒驾,车牌为皖B220XX的黑色越野车,正由芜湖县的湾沚镇往芜湖市区弋矶山医院方向行驶-------”11月21日21时30分许,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镜湖大队接到这样一个报警电话。接警后,民警随即在通往弋矶山医院进口的五一广场、宝隆源等路口进行拦截,最终在长江路长盛园路口成功拦下了该车,并见车内一位中年男子和一名年轻女子疑似刚发生了激烈争吵。
吹气检测情景
经了解,他俩属于情侣关系(已举办婚礼,但未办结婚证),芜湖县人。当晚,中年男子杨某在家喝过酒后驾驶皖B220XX号牌福特越野车到其女友罗某上班处(湾沚镇某药房)等候,准备待其下班两人谈谈,不想二人在车内交谈时为生活琐事发生激烈争吵。小罗一气之下表示不愿意和杨某继续谈下去,要下车回家,但杨某不肯,双方在拉扯过程中,小罗不小心磕破了自己眉头。
抽血待检
眼见小罗头部血流不止,杨某便要驾车带她到医院就诊,起先准备到芜湖县医院,但到医院门口,双方再次发生口角。随后,杨某怕小罗下车走掉,便一手驾车一手拽住她的手准备到医疗条件好一点的芜湖市弋矶山医院就诊。
在抽血包装袋签字确认情景
车辆行驶过程中,眼见杨某酒后驾车,情绪激动,小罗越想越害怕,就劝他不要开车,放自己下车回家。但此时的杨某根本听不见小罗的苦心相劝,为防止出意外,小罗在乘杨某放开自己手接别人手机当儿,发了一条要求她朋友帮忙报警的微信,进而出现了文头一幕。
面对民警的询问,杨某对自己当晚酒驾事实供认不讳,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已达到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按规定,民警将杨某带至医院进行了抽血待检,待进一步确认证据后,对其再作出进一步处罚。
民警提醒,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主要取决于酒精摄入量以及个体差异,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酒后24小时内最好不要开车。
来源:交警陈效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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