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改善我市大气质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落实各项禁放工作措施,重点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收到了良好的禁放效果。2018年,全年共查处非法买卖、储存、运输案件519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238人;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39起,罚款439人,收缴烟花爆竹26000余件。
从今年1月1日起,《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已经正式实施,对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更加明确,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也更加细化,尤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责任也更加具体。
春节将近,市公安局也对全市禁放区域除夕夜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从2月4日(除夕)下午14时至5日(初一)上午10时在禁放区域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值守巡查专项行动,并采取动态接处警,对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会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违规燃放行为人将一律带至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调查取证并依法顶格处罚。
在此,市公安局通过媒体朋友告知广大市民:查处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是公安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我们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请自觉接受检查和管理,落实隐患整改和安全建议,主动发现并向公安、市禁放办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让我们彼此理解、加强合作、共同努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共同奋斗。
谢谢大家!
我们向市民朋友们倡议: 禁燃禁放 守护平安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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