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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一地通报!程某某,行拘!
 
 
   
 
 1月7日,黄山市屯溪区发布情况通报,居民程某某近14天有西安、宁波旅居史,在接到通知后,却拒绝透露个人位置信息、隐瞒行程、故意拖延时间,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因此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关于给予一例不履行 
 疫情防控职责的居民 
 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通报 
 
 近日,屯溪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了解到居民程某某近14天内有西安、宁波旅居史的信息,立即与程某某联系,要求其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但程某某在接到通知后,采取拒绝透露个人位置信息、隐瞒行程、故意拖延时间等方式,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使得疫情防控部门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给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屯溪公安分局给予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百姓的健康安宁。
 
 
 
 屯溪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月7日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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