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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一对夫妻离婚不分居,前夫竟然强奸前妻,只因为…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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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21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倒序浏览

近日,镜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强奸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本案的双方当事人为离婚夫妻关系,两人虽已离婚,但案发前仍保持同居关系。
图片来源于网络

镜湖区法院书记员张琴介绍了案情经过:2017年4月20日下午,被告人丘某某与其前妻任某某在本市一足疗店内发生口角,丘某某抢走了任某某的钱包和手机往足疗店二楼一包厢内跑,任某某追至该包厢。随后被告人丘某某将任某某推倒在床上,违背任某某的意志使用暴力手段欲强行与之发生性行为,在任某某激烈反抗的情况下未遂。事发后,任某某拨打了110电话报警后,丘某某逃离了现场。

当日19时许,被告人在某足疗店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丘某某多次向被害人任某某道歉,最终,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了谅解。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院审理得知,这起前妻告前夫强奸的蹊跷案件的发生与两人“离婚不分居”有关。双方当事人于2013年离婚,但二人自2016年10月至案发前却一直保持着同居关系。期间因前妻再次恋爱,导致前夫丘某某心生妒忌,遂导致本案的发生。

法官审理认为,虽然被害人任某某系被告人丘某某的前妻, 但不管什么原因,只要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即构成强奸罪。被告人丘某某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被告人案发后多次向被害人道歉并获得谅解,予以从轻处罚。综合全案事实及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综合来源:大江网报、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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