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繁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在案件办理中效率低下、久拖不决问题。
2017年,戴某某在繁昌县繁阳镇与潘某发生口角后,指使两名青年在公众场合持刀将潘某砍伤。相关人员报警后,时任城关派出所副所长翟宗耀、民警官希军负责调查。
翟、官在掌握案发监控视频、相关证人证言等证据可以锁定案件侵害人的情况下,以被侵害人拒不配合为理由,未继续采取相关侦查手段和措施,停止了该案件的侦办进程,致使案件办理严重超期。
2019年5月,繁昌县公安局对戴某某等人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2019年10月,翟宗耀、官希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