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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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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水年华
发表于: 2020-1-21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倒序浏览


2020年第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系列防控措施,共同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传播。

新型冠状病毒究竟是个啥?
应当如何防护?
再次提醒各位注意:
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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