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省江北集中区、经济开发区、大桥开发区疫情防 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 有效解决当前小区封闭式管理与企业复工、原居住人员与返芜居住人员之间的矛盾问题,及时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改进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封闭式管理秩序通知如下:
1.小区封闭式管理不仅要严把大门,还要严禁小区内部居民集聚,尤其对不戴口罩出门,三五成群户外闲逛、聊天、从事体育娱乐活动等,要安排人员及时劝导阻止。
2.小区派发口罩要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由楼栋长等人员有序派发,不得出现集聚领取甚至吵闹等现象。
3.对于经过扫码登记,确认旅居史、接触史未涉及重点疫区和病例的返芜居住人员,应准予进入小区,并叮嘱尽量做到居家 隔离或居家办公14 天;来自重点疫区的返芜居住人员,以及有旅居史、接触史且未满14天人员,一律予以集中隔离观察。
4.对于复工企业员工,包括非重点疫区返芜、居家隔离未满14天员工,经个人向企业如实申报并作出书面承诺、企业审查后出具证明,小区即予派发出入证,并予每日放行。对于这类人员, 个人要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企业要对审查的严谨性负责。对于其他有正当生产生活理由、确有必要进出小区的人员,在核实情况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后,应予放行。
5.小区入口处要文明检查,宽严适度,遇到矛盾柔性处理、 快速化解,以不形成冲突、不形成集聚为原则。
6.安置小区和无物业小区业主不得无序介入小区封闭式管理,防止封闭式管理过度升级,严防因管理不当、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和其他群体性事件。
芜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来源:芜湖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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