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发布精准防控疫情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通告
( 第10号 )
目前,镜湖区被确定为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根据中央及省、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为精准防控疫情,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小区(村组)人员一人一证,凭出入证进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尽量不聚集,坚决不聚餐,不串门。鼓励村民外出务工和开展农业生产。
二、湖北及高风险县(市、区)来区人员应当主动申报并接受隔离观察14天。其他地区来区人员登记信息、核查无异常后,发放出入证。
三、企事业单位、机关、驻区单位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全员全时佩戴口罩、分散用餐,最小单元管理,提倡单间住宿。人员出现可疑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并规范送医。
四、农贸市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全天营业、限流管理,居民应错峰购物,注意避开人流高峰,提倡“即买即走”、非接触式支付。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店内用餐。宾馆、酒店严格落实入住宾客测量体温、信息登记,不开中央空调。
五、空间密闭、人员聚集或接触易造成疫情传播的经营场所暂缓营业,不能全员全时佩戴口罩的经营业态暂缓营业。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广大群众讲卫生、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开展公共空间消杀,强化疫情防护意识,非必需、不出行。
七、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疫情防控,积极提供可疑症状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行为等信息。对提供有效线索的,给予奖励。
芜湖市镜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4日
来源:芜湖镜湖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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