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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新政!保障性住房出售细则公布!含售价、流程...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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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春子
发表于: 2021-10-20 10:5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倒序浏览



新政!弋江区公布保障性住房出售细则 售价及流程......




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弋江区保障性住房出售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落实住房惠民政策,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实施细则,现下发你们,请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弋江区保障性住房出售实施细则

为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落实住房惠民政策,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弋江区保障性住房出售实施细则。

一、出售比例

在确保双困户(同时满足经济、住房困难)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区管保障性住房允许向特定对象出售。出售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区管保障性住房总量 30%以内。

二、出售对象及出售条件

出售对象须是租赁满三年的保障户;申请人(个人申请人或企业实际使用申请人)家庭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商品住房。申请人原则上只可购买本人承租的保障房。

三、出售流程

(一)企业:承租主体为企业的,企业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缴费票据及企业工商证照向新马投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新马投资公司审核通过后,企业员工(须为保障房实际使用人且租赁满三年)持“无商品房证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可与新马投资公司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二)个人:承租主体为个人的,承租户凭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缴费票据及有效身份证件、“无商品房证明”向新马投资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新马投资公司审核通过后,与新马投资公
司签订购房合同。申请人应确保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弄虚作假,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出售价格及付款方式

新马投资公司委托财政部门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出售的保障性住房价格进行评估确定,出售价格施行一房一价的政策。

出售方式为全产权出售,鼓励购买方全款支付。需要分期付款的,首付不得低于房款总数的 50%,并在一年内付清余款。租金根据未付款比例继续交纳至付清为止。逾期未付清房款的,取消购买资格,转为承租。转为承租后,已交房款先行充抵转为承租后的第一年租金(多退少补)。租期自上一份租赁协议终止之日的第二日开始计算,租金收取标准参照上一份租赁协议标准收取。(如当年全区保障性住房租金价格重新评估,则以新评估价格为准)

购买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需要办理银行贷款的,新马投资公司可推荐合作银行,购买人首付不低于50%房款,余款由区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待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转为银行抵押

五、办证和税费承担方式

购买方(承租户)付清全部房款后,可申请取得产权证,权证办理在购买人名下。
购买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自行转让承购住房。购买双方各自承担办证税费。

六、房屋维修

出售的保障性住房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业主负责的事务,由承购人负责。

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文件有效期为三年,细则解释权归新马投资公司。

八、如有特殊情况的,报区政府研究决定。

来源:弋江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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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0 12: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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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宝贝
发表于: 2021-10-20 12: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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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蝎绍尔2
发表于: 2021-10-20 12: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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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呢喃
发表于: 2021-10-20 12: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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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叶
发表于: 2021-10-20 14: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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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承芳
发表于: 2021-10-20 15: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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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0 15:4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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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象
发表于: 2021-10-20 15: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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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儿
发表于: 2021-10-20 17: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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