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气温升高,有不少驾驶员为了方便和凉快,图省事,穿着凉拖鞋驾驶机动车,却不知这样驾车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7月4日,芜湖弋江交警查获一起“穿凉拖”驾驶机动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15点40分,弋江交警在九华南路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车牌号为皖B97XX5的白色SUV轿车由北向南驶来,民警上前示意司机靠边停车并下车接受检查,当司机下车时,民警惊讶的发现驾驶员脚上居然穿着一双黑色塑料拖鞋。
据了解,驾驶员王某为我市专业游泳教练,暑期来临,教学活动日益增多,为了图方便省事,感觉换鞋麻烦,就一直穿着教学时穿着的凉拖鞋驾车奔波于各大游泳馆,被查获时,王某刚从市区一游泳馆下课,前往城南某游泳馆上课。
执勤交警当场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穿着拖鞋驾车,不跟脚,极易出现鞋子滑落的现象,特别是遇到紧急情况时,刹车容易打滑,开车穿拖鞋对离合器和油门的控制都会有偏差,踩踏板时极易出现脚底打滑、踩不实,甚至踩不到踏板的情况,严重影响行车安全。
最终,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条,对王某处以记2分,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图/文: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 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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