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于近日出台,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目前的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同时超载运输车辆不允许通行收费公路、长江公路大桥。
高速和普通公路收费都有调整
此次计费方式调整,降低部分客车通行费标准。根据《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关于客车车型分类的相关规定,将原为2类车的8、9座客车归为1类,高速公路通行费标准相应降低。
根据《方案》,高速公路货车收费进行了调整,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收费标准0.45元/公里;4轴收费标准1.66元/公里;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收费标准0.91元/公里;4轴收费标准1.70元/公里。
普通公路货车收费标准上,2轴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收费标准10元/车次;3轴收费标准30元/车次;4轴收费标准40元/车次,以此类推。6轴以上货车上高速公路,在收费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收费标准按1.1倍系数递增,10轴及以上货车按10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普通公路每增加一轴,收费标准按10元/车次递增,10轴及以上货车按10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新的计费方式实施后,超载运输车辆不允许通行收费公路、长江公路大桥,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性得到进一步保障。
加快货运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
加快推进ETC推广发行,是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的重要条件。安徽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若货车继续实施称重模式,ETC门架无法按照重量计取货车通行费额,不利于货车的快捷通行,降低了货车通行效率,货车将由现行计重收费方式统一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方式。
计费方式调整后货车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减少了收费站乃至公路全线拥堵情况,减少了停车收费的等待排队的时间,促进通行效率提升和节能减排,便利群众出行;同时也能促进公路货运行业加快调整运输结构,规范运价体系,促进集约经营,提高公路运输实载率,提高全社会运输效率。2020年春运即将启动,交通部门建议广大车主积极安装ETC车载设备,提高通行效率。
本次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按车(轴)型收费标准通过对历史实际收费数据校验,测算结果每年可降低火车通行费负担1.65亿元。
据悉,明年1月1日起,未安装ETC的车辆可以继续采用在入口收费站停车领卡、出口收费站停车交卡交费的方式行驶高速公路。同时,现行的货车优惠政策继续有效。通行安徽省收费公路的货运车辆,持安徽交通卡缴付通行费,享受当次通行费85折,优惠期限自2016年7月12日至2020年底。
来源:合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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