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提升日常人流、车流较密集的禁停路段的管理效能。经过为期一个月的公示,13日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辖区越秀路、浦江路、裕安路、齐落山与水阳江路西北角等25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全部投入使用。电子抓拍系统对禁停区域进行360度巡航抓拍,对驶入禁停区域的机动车,进行自动抓拍取证。
交警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所谓规定的地点,包括停车场、道路上划设的停车泊位、道路外的空地,除此之外,道路的任何位置,都是法律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
开发区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随意占用有限的道路资源,共同维护城市道路的有序畅通。针对违法停车行为,交警部门一律依法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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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交警大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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