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妨害公务案件。
2020年2月7日晚上9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合肥大东门地铁站准备换乘地铁二号线,由于在防控疫情期间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在地铁乘务员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合肥轨道分局九联圩派出所派员到达现场处置,李某某拒不配合,试图强行乘坐地铁,在被阻止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地铁内吵闹,并用拳头多次击打执勤辅警朱某,致使无法正常执行公务。
鉴于本案案情较为简单明确,又发生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决定启动快速办理机制,高度重视,检察官立即开展工作,仅用了一个下午,便完成了告知、讯问、签署认罪悔具结书和阅卷等事项,并且加班制作了审查报告、起诉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2月18日上午,检察机关对李某某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向瑶海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安徽商报 赵黎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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