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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鸠江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一名网络传谣人员方某。方某未经核实情况在网络上传播“某楼盘保安开车冲撞业主受伤”等谣言。 
 网络传播视频截图 6月1日,方某(女)在业主微信和QQ群中看到一些有关某楼盘的照片和视频,方某未进行核实,便在新浪微博以昵称“苏XX然”的账号,发表了数条微博,微博内容中称“xxx楼盘保安开车冲撞业主”、“保安打人”。
 
 在公安机关调查中,方某供述:6月1日,其在微信群和QQ群中看到一些照片和视频。她没有核实,而是编写文字附上照片在“新浪微博”发布,并意图使用微博头条功能充值在“新浪微博”积极传播(但新浪微博退回了方某的5元付款)。
 
 在鸠江公安分局城东新区派出所,方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现该方已被鸠江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对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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