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帮幺儿,把我短在这里不准走了 二龙关咋个整” 近日,一刘姓女驾驶员 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这样的消息
2019年11月4日10时许,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二大队四中队执勤人员在毕镇高速公路二龙关执法站开展正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为云CGP**号小型普通客车存在“乘客未系安全带、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两条交通违法行为。
考虑到该车驾驶员刘某翠交通违法较轻,执法人员并未对其进行处罚,而是通过口头教育,告知当事人作为一名网约客运车驾驶员,须严格要求乘车人员系好安全带,并尽快将车上缺失的安全警示标志(三角木)购买配齐,之后便对该车实施放行。
但是在该车辆驶离后不久,交警四中队获悉刘某翠在其微信朋友圈发表言论辱骂对其进行口头安全教育的执勤人员。四中队民警立即联系该车所属的网约车公司,告知网约车公司通知刘某翠尽快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11月11日,交警四中队依法将涉事人员刘某翠移交到七星关区青场镇派出所进行处理。最终刘某翠因辱骂公安机关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本来是程度较轻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也未对其处罚,只是作了口头警示教育,但却因自己发表的辱骂言论承担了更加严重的行政拘留处罚。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请广大网友理性发言 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云上七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