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2家企业未按期整改火灾隐患 被罚2.9万
近日,弋江区两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因未按期整改火灾隐患,被弋江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据了解,弋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前期检查中发现,该两处大型商业综合体均存在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点及屏蔽点、防火卷帘无法正常联动、压力开关无法启动喷淋泵、部分疏散通道被占用等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消防设施将无法发挥防灭火作用,极易导致火势蔓延和损失扩大。弋江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及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
整改期限届满后,弋江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复查时发现两处场所部分消防安全隐患仍未整改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消防执法人员先后多次主动上门,跟踪指导,为隐患单位想办法、出主意,提供技术服务,推动隐患整改。
针对未按期整改隐患的违法行为,弋江区消防救援大队较真碰硬,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告知风险责任,坚持依法查处,对两处场所分别处以罚款2.9万元的行政处罚,让企业负责人受到了警醒,表示将尽快整改隐患,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安全效果相统一。
弋江区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要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和出口、通道畅通,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来源:今日芜湖客户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