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2-3-2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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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对违反本规定,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制造噪音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邻里生活,不听劝阻的,处警告,可以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但毕竟是邻里之间,建议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由物业调解,调解未果再采取报警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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