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2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是继合肥、铜陵后,成为全省第三个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城市,这意味着芜湖居家养老服务法治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1 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我市是全省进入老龄化较早、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之一。
截至2018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76.43万,占户籍总人口数的19.65%。
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经济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绝大多数老年人选择在家养老。而居家养老服务又是养老服务领域的短板,我市尚未建立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医养结合度不够,服务人员匮乏。
因此,我市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是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条例施行后,对我市老龄人口的服务供给会有如下利好:
1、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将享受适当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2、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获得政府为其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其住所将免费安装应急呼叫设施
3、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将根据失能程度等情况获得护理补贴
4、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将逐步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5、居家老年人将享受社区医疗卫生服务
2 养老院的医疗机构 有望纳入医保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活动、服务场地,是做好居家养老工作的基础要素保障。
条例第九条中规定:“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按照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二十至三十平方米、已建成住宅小区每百户十五至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
条例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服务保障作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 一是物质保障方面的要求,通过用地保障、财政补贴、收费减免、投资融资等方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活动;
★ 二是人才保障方面的要求,将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规划,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评估和激励机制,对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满二年的人员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 三是医疗保障方面的要求,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 四是保险保障方面的要求,鼓励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投保雇主责任险和养老责任险,对投保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适当保费补贴。
来源:芜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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