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大家都在干什么呢
全体交警蜀黍们一直奋战在抗疫一线
可还有一些不法分子竟然敢“浑水摸鱼”
以为蜀黍们不会发现?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
揭开这位网友的神秘面纱
3月19日晚,无为交警接到一名网友举报,称一个网名叫做“@抱着嫦娥烤玉兔”的男子,在抖音平台发布了一段妨碍安全驾驶的视频。在这段视频中,一名穿着黑色短袖衫、戴着棒球帽和墨镜的男子,在驾车过程中,伴随着音乐的节奏,不停地扭动着脖子,后来干脆双手也脱离了方向盘,握起双拳舞动起来。
3月20日上午,交管大队负责人王善敬根据网友提供的车牌号码,很快查到了车主的联系方式。在民警的敦促下,这名叫做“@抱着嫦娥烤玉兔”的男子来到交警队,并承认了自己的交通违法事实。
据了解,该男子万某今年33岁,家住无城镇。3月19日下午,万某带着妻子到江西桥附近钓鱼。在驾车回家的路上,他打开车上的音乐,跟着节奏扭动着脖子,还一度双手脱离方向盘,握起双拳舞动起来,并让妻子给自己拍了一段视频,然后发到抖音平台上。
针对万某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对其驾驶证记2分。经过民警的法律宣传和批评教育,万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驾车时一定遵守交通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不要以为疫情期间
蜀黍们就不查你了
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哦
切记: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来源:无为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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