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新建小区将有新规!
从芜湖市卫健委获悉
芜湖正在开展
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
与幼儿园一体化建设
全面提高我市托育服务水平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从市卫健委家妇科,记者了解到,江城将统一规划新建小区的配套托位,按照常住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规划、建设,并将照护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等指标,合并到配套幼儿园的设施指标中,在规划与选址、建设与验收、移交使用等方面,实现与新建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核实。
2、老城区和已建成的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居住小区,要通过改造、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提供托育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改造时,也应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建设。
3、加大托育服务资源统筹力度,新建和扩建公办幼儿园,在满足学位供给的基础上开设托育班。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在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开设托育班或扩大托育班规模,推行托、幼一体化管理。其他幼儿园,也鼓励开展托育服务 。
4、芜湖还将建立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的综合监管体系,市、县(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联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婴幼儿照护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虐童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引导托育机构健康优质发展。
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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